今天在唱片店聽到一首歌。
這首歌,我不看歌詞,單聽編曲也能在K房內流暢地把它唱完。
我以為熟透歌詞。
但是,曲中一句詞在電視螢幕出現了,竟給了我陌生感覺。
「日後 盡量別教今天的淚白流 / 留低擊傷你的石頭 和最耀眼傷口」
這是副歌的歌詞,我沒可能陌生。但是,我,就是彷似沒有看過。
原來當年寫來諷刺別人的話,是用來諷刺今天的自己:我們可以在K房內聲嘶力竭地唱出《人來人往》,但毫不知道曲中寫了三個故事。
再看這句詞,「留低石頭和傷口」,當中智慧,多麼簡單,但卻多麼難行。
我們極力不想記起傷過自己的人和事,時間過了,我們甚至以為傷痕已經褪去。
但事實是,傷痕一定存在。愈是看不見,那道傷,其實傷得愈深。
不敢按下,只是逃避,不是忘記。
若真的痊癒了,你應能大方地按下傷口而不感到痛楚。這絕對不易。
我們要忘記一件事,無法把記憶洗得一乾二淨,我們不是電腦。
歌詞寫得極到位,你能大方地留下耀眼傷口,流過的淚才有價值。我們要忘記一件事,一定要忘記了事情能刺痛自己的原因。
抹去了「原因」,石頭不再可以擊傷自己,這時,它是葡萄,找回過往流過的淚水,配合時間,能等待的是生命裡的一個收成期。
這道理簡單得很,黃偉文在歌詞最後一句也寫得輕鬆,「誰都辛酸過,那個沒有?」
但是,誰能大方地說出,自己身上有多少道傷痕?說真一句,誰都怕痛。
今天才發現這句歌詞的深奧之處,忽然陌生。要喝一杯純葡萄酒,以為容易,原來很難很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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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他說他恨一位傷了他的女孩,他說他愛過她。你相信嗎?
若是真愛,應有一份承諾,無論她怎麼樣,他都會死心塌地。
但他沒有死心塌地,他死心了。
再看一次他的「山盟海誓」,不知道可悲還是可笑。
你的承諾,不只包括你不會變,還包括接受她不完善的地方。
只愛上一個人的優點而不是她的全部,你不能說愛過她。
(2)
建築於泥土上的房屋一定容易塌下,因為泥地不穩定不可靠。
建造甚麼,必須找個不易動搖的根基。
這道理眾所周知。
但是,為什麼人喜歡把戀愛建立於外表上?
外表是容易被時間摧殘的東西,因此,外表易變,「愛」也易變。
若果你相信憑外表可以得到他的心,請同時也接受他的心隨時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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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四記憶》
那一年,我不到五歲。
「大人」們喜歡問,當年沒有思想的你,今天何以對一件自己不清楚的事如此關心?
答案很簡單。歷史是偉大的,說這話的「大人」卻不知道歷史為何偉大。
只要有文字,只要有相片,只要有自己的思想,只要我們回望歷史,便知道當年發生的實在是怎麼一回事。
還記得那張相片,那道猶如火海的街道,數位軍人帶著槍械跑過,「那是戰場嗎?」,我當然知道那不是戰場,但震撼的畫面卻教我不得不由衷地發出疑問。
還有那段Youtube影片:前一晚的廣場上一群群學生不願離去,圍住女神,要守護他們的信念。鏡頭轉過,不過數小時之後吧,猶如廢墟的廣場上沒有學生,只見那座女神像被推得粉碎。
他們那裡去了?
我太想問問當年已有思想的「大人」們,當日你既親眼見證,今天為何對這日子沒有感情?
家人卻告訴我,當年犧牲的都是沒有名字的學生,帶頭的都能全身而退,跑往外國就醫。
她說那不過是王丹和吾爾開希為名利而演的一場戲。
於是我問:那當年犧牲了的學生在做的事,是對或錯?她說學生們都是對的。
我又問,既然學生們對,即使王丹和吾爾開希都有私利,那又怎樣?人都要認清自己的信念才不致被動搖。
我們信的不姓王、也不叫吾爾開希,我們的信念,是德先生。
我的信仰也告訴我,作為人,我們要奉行的,是公義。當然,說行公義容易,真要行公義又是另一回事。
我們的社會怎樣,自己清楚:多數服從少數是原則。
即是說,「公義」只是個相對的標準。
即是說,當多數人覺得對,那是白;當少數人覺得對,那是黑。
即是說,在一個七百萬人的社會裡,當六百八十五萬人都忘記了或是搞不清、甚至不知道武力鎮壓的害處,那武力鎮壓便不是錯。
即是說,我們連最基本的黑與白都分辨不了。
每每說到這件事,我總以為會得到絕對的共鳴,卻常常遇上奇怪的目光。他們說,安份守己,是義務,是公義。
但我想,信仰說的公義,是絕對的公義。當年學生們的表達方法大有商確餘地,但流血指示卻一定有違公義。
發出指示的人說他們有罪,於是,為他們洗去罪名便是每個相信公義的人都應該做的事。這是絕對。
只是在一個「安份守己」的社會裡,沒有絕對。「公義」成了少數,換句話說,十五萬人都奉行公義了,卻因「多數服從少數」而相對地成了「錯事」。
雖然,真正願意行公義的人都明白犧牲無可避免,尤其在一個黑白不分的環境裡。
其實呢,行公義重要,知道何謂公義才更重要。黑與白明明分明,何需以人數來釐定對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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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從心而怕》
那天在網上看了戶口結餘。那個數字,在心裡盤算了不下百次,但活現眼前的時候,也會帶點震撼。有些事,我明明知道,但不想知道,更不想有人告訴我。
於是不想再看數字了,帶了相機出外。
還是拍照好。拍照拍的是眼前的事物,但要是用心拍,拍出來的相片一定能看到自己。
那天我又去拍天空了。這天的天空好像特別清晰。這是很有趣的,自己可以不知情地騙過自己,但相片卻把真相告訴你。
老實一句,之前我故意不想用腦。
今天卻細心想這個問題,要是讓我選擇,我一定選擇拍天空,一定不會選擇拍飛燈人像照。為甚麼?
是這樣罷。天空的佈置偉大得人不能控制,變化是人無法預料;人造的燈光,再漂亮也只是人造燈光。我喜歡的,不是既定的安排,不是自製的漂亮,我喜歡的,不是五光十色。
這是很奇怪的,別人知道你不愛五光十色,會說很多話。別人的說話聽得習慣了,我選擇不去聽。但是,現實是可惡的。裝作聽不見閒話很容易,裝作不明白別人的用意很容易,但是裝作不理會數字卻不太容易。
我想騙過自己,但相片會說話。但凡喜歡的東西,都怕失去,當你很害怕失去一樣事物,你一定盡力找著它。那天我看完了數字,為什麼去了拍天空?我想逃避的憂慮,心裡不去想,但一看相片,便騙不到自己了。
小丑常掛笑臉,是面具遮掩眼淚不被看見。
笑不真心,笑得越真,心越假。

《回望. 再寫》
從前我喜歡把想寫的東西寫在筆記上,四五年的時間裡,累積了七本筆記。
是性格吧,還是缺憾嗎?我寫了就把想過的東西忘記,無論重要不重要,都不再記起。一直認定,有思考的日子才算活著,因此那些筆記是自己活過的唯一證明。
掉失筆記後,我忘了很多事。
甚至對著文字,也很陌生,很陌生。文字是我從前最喜歡的東西。
從網站內看到很多從前自己寫過的隨筆,有些當然刻骨銘心,但多數只有依稀印象。我想,從前的我,他應該自尋了很多心結,他說愈想把事情記起,便愈容易把它忘記。其實呢,人為什麼必須執著於某一件事?人本來就不應固執,即使那件事多麼重要,過份執著,也注定沒有好結果,也是錯。
如果忘了某件事便無法活下去,那麼記起它只等於麻醉自己。絕望了,才有新的前途;不夠絕望,我永遠停留在奢望裡找尋回頭路。
他怕了文字,怕了從前喜歡的書,怕了接受現實。五年有吧?他以為自己在等待一個重新站起的機會。感謝神,我知道了,失去筆記就當是放過自己,放過自己才有能力忘記。
我需要的是一種徹底的挫折,一雙不去回望的眼睛,和一份仰望明天的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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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開始忘記怎樣寫字,這也是病徵之一嗎?
聽說時間可以沖淡一切,可醫治一切。
她說我會病好。
我說這不是好事。
她說時間會過去,我說過去了的時間不是過去了,是留在腦海了。
文明被壓碎,情懷卻不衰。
(2)
《A little faith》封面那一句彷彿是上帝要我反思的問題。
在你最困難的時候,你能否放下自己,相信希望?
天父就是我的希望。
回望我認知裡的困難時刻,慚愧地,即使經歷過上帝大能的幫助,我只懂得自我憂心。
但是,每次天父都給我希望。
那一次,心傷得徹底了,那位老客人口袋前掛上了耶穌愛你的牌子。
那一次,in tears, 那貨車車身印著的不是廣告,而是願主耶穌祝福你和你的家人。
那一次,突如其來的惡運,心餘下了多少開心?卻碰上詩篇四十篇十七節:我是困苦窮乏的,主仍顧念我;你是幫助我的,搭救我的。
我不信巧合,我相信神。我以為我的信心足夠,但是,信心足夠,何以憂愁?那份信心要是來自上帝,定不會如此脆弱。
我的能力不是我的,我的能力都來自神。
愈能放下自己,便愈可以作更多的事。
感謝我的天父,我應該放下自己,我應該完完全全放下自己,我應該相信你。
(3)
不得不承認,混亂的生活奪去了我創作的動力。也許受傷了的腦袋沒法安排有質數的生活,也沒法想出好的點子。
(4)
俗世的安排令人心煩意亂。你問我的前途,說真的,我關心我的夢想多一點。
人能控制多少事? 我只想在還能發夢的時候發夢。
∼ 一天天催迫生活在現代化 / 繽紛星空拋低我寄存繁榮垃圾崗 ∼
無故心煩意亂,只想亂寫幾個字。
(一)
專心還是分心,只有一線之差。
太專心於一件事一個人,對其他人其他事便只能分心。
是的,心有太多東西,便甚麼都感受不到。老師的說話確是有用,拋開包袱,然後進步。
唱歌如是,寫作如是,攝影如是,藝術如是,生活如是。一切也如是。
(二)
媽媽問,現時付出的努力可換來多少回報?
我知道她說的「回報」,是指金錢。我說,真正喜歡藝術的人沒空去想金錢問題。
我知道我任性,我知道她擔心我將來的生活,我知道我從來不為自己打算。但是,我更知道自己不願走一條自己不喜歡的路。
(三)
他說我想法簡單。我說簡單是一種福氣。世界複雜,我怎會不知道?我清楚得很。只是,我雖然知道,卻選擇不知道。既然我能做到「選擇不知道」的境界,何妨不想得簡單一些?
朋友呀,只說一句,我其實也有狼的基因,但卻甘心演一頭不想甚麼的羊。我喜歡羊的眼睛,羊的眼睛有綠草,狼的眼睛是鮮血。
(四)
某人常對我說一句惡意批評的說話。說真的,我曾為此心傷。
人性叫我反駁,更給我一個堂皇的理由去反駁。但反駁是「正常人」做的事,也是惡念的開始,我只知道反駁能挽回一點毫無用處的尊嚴,能在心理上打勝一仗,卻不能得到天父的認同。能把某人反駁得體無完膚又怎樣?天父不喜歡爭勝的孩子,天父喜歡認錯的孩子。
(五)
看了一遍個多月前在中環拍的街道照片,記得當時喜歡得不願刪除任何一張,今天卻想把整個相簿都刪掉。這是好的,不斷接受失敗和考驗本來就是生活應有的過程。我知道,接受了便進步,不接受便原地踏步。
(六)
進步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懂得甚麼,而是為了證明自己不懂得甚麼。
(七)
堅持不死心,心還是會死。可能正確。好,再等半年,浪費也好,半年。
《心的視界》
那天,在書局把攝影家柯錫杰老師的《心的視界》拿上手,看了一篇文章,已知道當天不帶它回家,我會後悔。
我一直不滿意自己的照片,卻沒懷疑過天父賜予的攝影天份。正常人覺得平凡的畫面,我一眼便把它的美麗發現;別人看到瞬間發生的事都在猶豫,我卻隨即按下快門把它找住。拿起相機不久,我已知道自己有種「捕捉瞬間美麗」的能力。
但拍過的相片中,沒多少是合格的。找個理由吧,我一直歸咎於自己欠缺了基礎攝影知識。對,不諱言,我從沒認真看過一本純粹講授技巧的攝影書,我看過的書都是大師們的作品集或是分享攝影心得的文集。至於那些快門光圈,全是實際拍攝學來,我相信,按下了快門 1/20s 跟 1/250s 有甚麼分別,選擇光圈 f/2.8 跟 f/10 有何不同,還有ISO (感光度)、曝光補償等,拍下了相片,自然了解。
但是,看得越多一流作品,自己的不足越是水落石出地浮現。於是近來一直尋找一本解構基本功的書。《這時怎麼拍才漂亮》不錯,但當中所教的初階法則多半被我一步登天地 break rules 了;《拍照前,先學會看》也是好書,但作者只教構圖和用光;《攝影師之眼》由封面到排版都極具專業感,但內容卻流於文字化和理論化。最後我選好了兩本:由韓國攝影組織 300D Club 寫的入門書,以及標旗翻譯自大師 Tom Ang 的教材。
然而,最喜歡的一本卻在尋找滄海遺珠時才出現。台灣柯老師的《心的視界》是一本講攝影的書,卻不是一本教攝影的書,內裡紀錄了柯老師一生的攝影心得,不!內裡寫的,是他分享愛上攝影的理由。書中沒提到任何攝影技巧,但我發現了自己真正欠缺的攝影態度。我認為藝術是一個再創造的過程,於是,「把眼見的東西真實而漂亮地透過相機再創造一次」便成為我一直的信念,我更相信只要用心拍照,拍出來的照片一定漂亮。但是,即使我如何用心拍,拍出來的東西即使漂亮卻不能留住人心,看的人只記得我拍的照片漂亮,卻看不見我照片內的心情,更會忘記我拍過甚麼。和好的攝影作品比較,我的相片立即相形見拙,而我一直認為是因我沒有基礎。
看過柯老師的書,知道了根基不是問題根源,退離技術層面,我堅信的心態雖沒有錯,卻不完整。柯老師說:「攝影是心的反射」,這句話再也假不了。不只攝影,就是寫作,甚至每一項藝術,都應該是參與者的個人心境投射,否則藝術便失去了根本意義。而我在寫作及攝影兩個範疇上都忘記了這重點。柯老師說:「攝影之路上的每一步,都在見證我的心。」早年於美國從事攝影,他為的是證明自己的能力,這樣的心態為他帶來了令他名成利就的商業作品,但柯老師是個極之瀟灑的藝術家,他在名成利就的時候放棄一切,包括家庭和事業,隻身到陌生的北洲及歐洲流浪,這樣的心又為他帶來了一幅幅充滿異國風情的作品,《行》(攝於突尼西亞)、《唐德訶德走了》(攝於西班牙)、《老祖母瑪麗亞》(攝於葡萄牙) 和《等待維納斯》(攝於希臘),一幅幅相片呈現眼前,我不再用漂亮不漂亮來評審相片,我能感受的,是柯老師當年流浪時的飄泊心情,那位騎著驢的女人、那些等待著主人歸來的風車、那位站在窗前微笑的婆婆、那片深藍的愛琴海,我無法解釋,但任誰看到相片,都知道這些不是旅行照片,裡面沒有笑臉、沒有壯麗的風景,卻有心情,有一位流浪者的心境投射。
我一直知道拍照的不是我的手,我知道是我的眼睛在拍照。但是,用眼睛拍照最多只能得到漂亮的照片。我不應用眼睛、不應用相機、更不應用手,我應該用心拍照。
看回我的相片,花草、日月、燈影、街道、模特兒,不論是人是物,基於不完整的信念,我只懂得把他們漂亮的一面呈現,而這「漂亮」是建築於客觀的觀念上,卻沒有把我獨有的心境放進相片裡,所以我的相片沒有個性,沒有個性的相片也可能漂亮,也可能得到讚賞,卻無法在觀看者心裡留下痕跡,便不算成功。
「太漂亮,以至於看不到攝影者的心。懂得攝影技巧並不是學攝影的第一步,什麼是你自己的眼光、自己的美感,那才是最重要的。」他說。
我常常帶著相機到平凡的地方走,以為在平凡的地方拍出不平凡的照片是一種成功,其實,我心追求成功或漂亮的照片,便註定我不能用心拍照。用心拍照不解作如何花心機拍照,用心拍照解作把自己的心放進相片裡。
感謝柯老師,更感謝天父。能發現花草的美麗不是我懂得拍照的證明,在我迷惘時遇上良師才是我應該繼續的動力。世界上有太多數落我的聲音,但我知道,衪鼓勵我,祂鼓勵我證明了我和相機之間確實存有一種緣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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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先假設遇到的都是好人,得益的是自己不是別人。
又是林夕的理論。
相信了他後,我「吃虧」了不知多少次。
被騙錢、騙信任、騙機會,等等等等。
無他的,我假設他是好人,他自然便假設我是傻子,正常不過。
但是,吃虧了,吃虧的不過是金錢和心理,細心想,賺到的難道少嗎?
EQ提升、不再輕易發怒,也不再多疑猜度他人的用心,境界提升了,level up!他們都是好人,我的世界便少了很多很多幽暗。
對,我賺到的,是一個更可愛的世界。
哈,林夕自然知道無視壞人的處在是如何不智,但他更知道,真正得益了的人便不會計較吃虧了什麼。
夕爺,cheers!
(2)
最近又再害怕寫字,總是拿著相機拍照,筆記簿呢,已被書堆活埋了。
其實,我喜歡文字多於照片。逃避、害怕,不是心灰意泠,是怕寫得差。
上一次是四年前是吧,有過同樣的感覺。
而怕的原因,我也知道,是因太渴望進步,於是對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,看到之前寫下的東西,自然有種不愖入目的感覺。
信心就這樣被動搖了。
我想,由一個層次跳至另一個層次,中間必須經歷這個階段。捱不過,便原地踏步;捱得過,便提升至更高境界。
嗯,和四年前一樣,在進步之前,我必先相信自己能夠進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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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選擇食物,還是上帝的話?》
「好人的路一定比壞人的難走。」那天,林夕 在某場合這樣說。
那一刻,心裡只有震撼。知道嗎?自己一直知道但又不願相信的事實,卻被一位尊敬的老師輕描淡寫地道出了,心裡,只有無法說出的感受。
工作上的確如是。別部門的同事總是喜歡找我幫忙,因知道我不會推卻。其實,誰不知擺出一副煩厭的姿態便可脫身,誰不知 Say No 便可悠閒?
而且,做個好人表面上可受稱讚,背後卻被冠以傻子之名。
實情是,做個好人是許多人小時候時的理想,但成長了,許多人都自然地選擇了壞人之路。
說真的,我曾對此有過十分激烈的掙扎。於是某晚,我求助於天父,翻開聖經,立時揭到基督受試探的章節。
馬太福音 4:4 :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
「好人壞人跟食物與上帝的話有何關係?」當時,愚昧的我以為這不是神的回應。
直至今天又再經歷了某件事,突然想起這句話。
「食物」是人與生俱來的需要,是我們自以為對自己有益的東西,是一般人生存的唯一法則。
每當需要選擇做好人還是壞人時,心裡總是先想到做壞人的好處,似乎選擇「壞」有很多益處,至少好人不願走的捷徑,壞人可以走。
對... 食物總是先被選擇,而上帝的話卻被看成虛無縹緲,甚至被恥笑。
基督教導我們愛敵人的章節這樣寫: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(馬太 5:38)。這金句無疑是一般人心目中的笑柄,甚至,今天看來,就連不少基督徒都覺得不設實際。
但是,基督既不怕死,更不怕被笑。祂早給了我們提示,「要承受上帝國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斷不能進去。」(路加 18:17)
若問一位小孩,問他要做好人還壞人?他定會不假思索地選擇好人。若問一位大人相同問題,他也許也答「好人」,但是心裡立即想到,「還是做壞人來得化算。」
大人這樣選擇,是因為他們在人生路上跌過痛過的經歷,他們害怕被「笑」;小孩們的選擇,是因為他們與生俱來的智慧,他們知道選擇壞人就是錯,而不會害怕做好人的後果。
我早已體會到,成長了,我們不自覺地以「童真」換取「智慧」,以為「智慧」叫我們更懂選擇,事實是,假的智慧只叫我們看見更多食物,卻看不見真正的路。
大人們會聰明地推卻了別人的求救,推卻了被恥笑的機會;小孩子卻帶著智慧選擇好人的路。
「食物」是生存的法則,做壞人是生存的法則,但是基督既沒有選擇,我們也不應選擇。感謝神,原來那夜你是如此直接地回應了我。
路是難是易不是重點,重點是路是通往那裡。好人的路難走,盡頭卻是天父的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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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不起,我想先旨聲明,我並不如 閣下想像中單純易騙,我是選擇用一顆童心來面對任何人罷了。
(1)
女孩子裝模作樣的眼神最令人討厭。
(2)
他說我不適合唱一首我十分十分喜歡的歌,那種失落有如宣判你無法和一位深愛的人一起那樣痛。
我只想說,在錄音室,我們要唱監製「喜歡」我們唱的歌,而且必須依他的唱法。
在K房,我們卻可以任意唱自己喜歡的歌。
這個世界已經太多比賽了,不需連娛樂時間也用來比試。
(3)
童真不等同天真。但是,如果成熟的「某程度上」等如學會欺詐,我寧選擇童真甚至天真好了。
你要知道,童真或天真的人都能踏入天國,「成熟」的人卻不可以。
(4)
每人都有兩面,一面誰都看得見,另一面誰都看不見。
小時候從《蝙蝠俠》電影裡聽到這句對白,小學的我已深深領會到當中道理。
因此,每當發現到別人臉上的面具,我從不感到驚訝。
誰都有不為人知的一面,誰不知道呢?你又何必大驚小怪。
(5)
一再有人告訴我,要拍一些別人喜歡看的相片,寫一些別人喜歡看的文字。
這樣,他們才會被讚。哈哈,這說法完全沒錯。
但你知道嗎?我不如別人隨隨便便地拍照和寫字,他們彷彿是我的孩子。
我就是這樣認真。
幸好,幸好我的孩子無需為錢而活,所以他們有自己的思想,而無需裝出一副討人喜歡的模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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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多人看的文章才稱得上好?
就看看「她們」的價值觀。一個又一個的她,喜歡笑話,還是喜歡有價值的文字?
甚至,她們心裡連價值的定義都沒有。
她們當然不會喜歡我寫的字。
然後有一天,她們中的一人說我寫的東西不好,是因為不夠好笑。你說,我應否從此不再寫字?
沒有意義的話根本不用理會。只要相信自己有客觀的能力評價自己,她的「笑話」何妨一笑置之?
還記得他說看過我的字,他一句話便足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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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人的路一定比壞人的難走。
是的,精神年齡超過十歲的朋友,誰不知道?
壞人可以心安理得地走很多快捷的路,好人們呢?不是看不見快的路,只是不願意走。
「傻瓜」,幾乎成了好人的代名詞。
但是,上帝說,我們要走窄路。
我們為何只看見眼前的路是捷徑還是苦路,而不想路的終點是天國還是地獄?
好了,壞人們,我告訴你,「捷徑」是通往天國的路,你相信嗎?
別擔心了,苦路最終通往那裡,我們都知道,。所以我們不要懷疑,更不要灰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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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終於發現到自己喜歡躲藏於文字世界的原因。「正常人」那些現實的想法太奇怪了,只有把自己藏於書裡的那個世界,我才能尋到共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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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見一位漂亮的女孩,我只想因為她的漂亮而拍照。就如為了一切美的事物而拍照一樣。
我當然知道,一個又一個他總是想入非非,於是你說,我也一樣。
誰這樣想,是因為他自己做不到。
既然我自問有能力把思想停留在黑白的境界上,你又何必帶著七彩的眼睛來看我?
•••
朋友說,喜歡藝術只有一個下場。
「放棄吧。」
「放棄吧。」
「放棄吧!」
放棄吧放棄吧•••這句話我聽過無數次,別人總是不明白我有多固執,正如我不明白為何你們總是輕易地放棄。
誰不知道路是難走,但既然確定當初的自己正確,今天有何理由反悔?
那天,看到牆上有棵絕處逢生的小草,我便選擇了自己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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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他問,我未到過非洲,為何知道非洲有紫色的天空?我告訴他,相片是偉大的。
他問,我當時還未出生,為何知道那之前發生的事?我告訴他,歷史是偉大的。
他又問,世上沒人見過愛,為何我相信世間有愛?我告訴他,聖經是很偉大很偉大的。
(2)
他說,人大了便會忘記了兒時的夢。
看一看世界,他也許說得對。
看一看自己,幸好我還是小孩子。
(3)
「你知道小紅帽的故事嗎?」
小時候,身邊的朋友都不會因這問題而發笑。
但是,一年又一年過去了,我的問題沒有變,「笑」的人卻越來越多了。
我想,如果我大了,便再沒有人和我一樣相信童話故事。
直至 S,她似是最不信愛的女孩,但她說,她喜歡玻璃鞋和小紅帽。
所以我還喜歡童話,所以我相信她。
如果...可能...但是...可惜。難怪若寧說,「不可能才吸引」。
(4)
那天在某商場的 Food Court 上了一課。
坐對面的爸爸不斷罵兒子浪費金錢。
「只有十歲八歲,買名牌手錶做甚麼?小心被人砍了手,搶了手錶!」
「未懂賺錢,買甚麼名牌!」
爸爸把話重複了多遍,兒子卻沉默地躲在遊戲機世界裡。
冷戰了一會,兒子沉默,代言的卻是旁觀的媽媽。
「買得起就可以,手錶壞了,不可以買新的嗎!」
「他要的太貴了!」爸爸仍是重複他的說話。
媽媽不想氣氛再這樣下去了。她的方法是轉移視線,「你吃甚麼?」
「不用!我自己去吃!」就這樣,爸爸走開了。
EQ 不錯的兒子還是無動於衷地在遊戲機裡遊玩。
旁觀的我卻在想:錢,就連父子關係也可以疏離嗎?
這是一個小孩子才會想的問題,只有我會想。
凡事都有兩面,金錢造就了世界,這是正面,但金錢黑暗的一面卻可以摧毀一切。
父子間的愛,是被錢摧毀了嗎?
就在想得太遠的時候,爸爸回來了。
他買了兩份食物。
終於輕聲了,「吃不吃?」
哈哈,他不是走了的嗎?但是,也太感動了。
想起,剛才街上遍佈了無數情侶,他們都看似開心快樂,但你說呢,這些關係中有多少是愛?又有多少「情侶」把說說笑笑的牽手遊戲當作消遣娛樂?想起他們,我想不起愛。
思緒回來,看一看眼前的父子,我卻看到了愛的整體。
爸爸憤怒,但是,愛沒有消失。父愛是與生俱來的,不同於情侶間條件式的「喜歡」。
其實,愛裡面不可能只有快樂,不快樂的出現是自然不過的事。
我們怕不快樂會摧毀了一段關係,那是因為我們怕這段關係根本不是愛。
爸爸把兒子罵得體無完膚,最後還是把吃的東西留給兒子。
父母把我們說得如何一文不值,最終還是把一生的希望都放在我們身上。
天父告訴我們,我們是罪人,卻讓疼愛的兒子為我們犧牲。
我想,愛之為大,是因為其經歷洗練和包容的結果。
一份完整的愛裡,本就包容了不快樂、不完美,包容了淚。
只有笑聲快樂,不是真的愛,笑中有淚的,才是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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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 恨 屈服於金錢和現實的人。
我 愛 文字和寧靜。
我相信 童話故事。
我認為 小孩子比成年人更有智慧。
我承認自己軟弱。
我願意捨棄「狼」的機心,接受「羊」的純樸。
我喜歡 真。我一定不會 假。
哈!十五歲的我能做到以上一切。
但是現在的我呢?
哈•••早說過,人大了不一定進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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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越大,說話便越需要技巧。尤其是工作需要說話時。
每當我以技巧來達到了目的,我都不快樂。
「開單」了,別人都問我為何沒有笑臉。
告訴你吧。在別人眼中我是成功了,但在於我,卻做了一件違背自己的事。
原諒自己嗎?但是,我為了金錢而說了不想說的話...
可原諒嗎?
突然想到死。
突然想到死亡的問題。
看過《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》,也看過《OT真荒謬》,怕死的我彷彿看到了這禁忌的另一面。
我看到了,兩書中對生命有體驗的人,面對死亡時,體會到的都不是絕望。
按「道理」,不想到死,我們才會勇敢地活下去。
然而 墨瑞老師 (Morrie) 的一句話卻是常理的一大諷刺:「學會死亡,你才學會活著。」
乍聽似是故弄玄虛的話,從 Wendy ( "OT真荒謬" 作者) 的反思中得到呼應。
Wendy 在書中提到了她的「洋蔥論」:當生命快將完結時,就像洋蔥,最先剝落的外層是平時花費最多氣力追尋的金錢、地位、成就;而最後剩下的核心,卻是花最少時間來維持的:與神、與身邊人、與自己的關係。
「生命只剩下數月,你會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甚麼。若是尚有數十年,你卻不會正視這些需要。這不是很諷刺嗎?」
對此,墨瑞老師非常認同,「我們都在做著自己認為非做不可的事,但我們都在忽略真正重要的事。」
其實,人人都知道這個荒謬。不是嗎?
外表是重要的東西吧?但假如明天便要死去,有多少人會在今天花上數小時裝扮自己?
成就是人生目標吧?但「回家」的日子到了,你還會拚命地往上爬嗎?
看到死亡,重要的事便不再一樣。
但 Wendy 也一再說到,人人都知道,卻無一人能跳出這個荒謬。
我,能做個小小的見證。早前得了胃病,有過「離開」的感覺。
那時,我想做的事,沒一件是平時我追求的。
原來,當「死」找上了自己,「重要」的事真的會不再重要,而被「忽略」了的東西也確實突然地變得異常重要。
但復原後,我又再為了不值得的事而忙。
不得不認同 墨瑞老師 的話:「人人都知道自己有天會死,但沒有人會把這當真。」
或許,只有死亡來到面前時,我們才會趕忙找緊生命的真意。
為什麼,「尚有」數月,我們會做真正應該做的事,但在尚有數十年的生命裡,我和你卻對此愛理不理?
難道我們不知道,每個人都會看到死亡,只是距離的問題。
如果死亡能令我們清醒,那麼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清醒,因為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死亡。
我想,無法清醒是因為自覺離死亡太遠。
初讀到這兩本牽涉死亡的書,我不明白神的用意。
我怕死。為什麼讓我讀到死亡?為什麼讓我看到死?
原來。
怕死的人逃避,不是逃避死亡,而是逃避生存的目的。
衪要讓我看到重要的事,衪要我看到活著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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